因工作需要,经鄞州区卫生健康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有志于从事医疗卫生事业工作,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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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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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室护士(一) |
10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护理、护理学专业 |
1.浙江省生源或户籍。 2.1995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 3. 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者具有护士及以上专业资格且目前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从事护理工作满两年的历届生,有手术室工作经历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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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室护士(二) |
7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护理、护理学专业 |
1.浙江省生源或户籍。 2.2000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 3.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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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护理 |
33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护理、护理学专业 |
1.浙江省生源或户籍。 2.1995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 3. 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者具有护士及以上专业资格且目前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从事护理工作满两年的历届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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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技师 |
4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康复治疗学、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 |
1.1990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康复技士及以上资格,有医院康复工作经历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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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中心消毒员 |
2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1990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自2026年8月24日9时起至8月30日17时登陆报名系统(https://ningbojobs.o-hr.com),在招考公告中选择“宁波市第六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派遣制)”,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在招聘岗位中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未注册的请先注册并登录,上传本人相关资质证明后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限报一个志愿。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
相关资质证明包括(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内学历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提供最新完整报告,信息页截图或未带在线验证二维码不予认可);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③户口本、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
④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执业证书、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参保证明;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补充材料,如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资格初审。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8月31日9时至9月3日17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查询初审结果并再次报名。时间:9月4日9时至17时。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审查的,进入考试环节,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考其他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得改报。
报名时间截止后,未上传符合岗位要求的资质证明,或退回重报后未按要求重新上传并报名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二)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医院分批次组织进行相关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均视作放弃。
(三)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等有关规定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在宁波市第六医院官网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9月30日(含)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6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的不予聘用。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须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或生源(生源指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浙江省)、学历学位证书(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经历(不含就学期间的工作经历)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8月21日(含)。
4.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5.以上编外人员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市第六医院。
6.报名联系电话:0574-87996170、0574-87996270(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第六医院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