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慈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下属国有公司,主要开展镇、村两级资源资产盘活运营、特色农副产品包装营销、涉农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现因公司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及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现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应聘的情况。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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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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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公司安排; 4.具有较强的亲和力,良好的沟通技巧; 5.熟悉资产盘点、运营及管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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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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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 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5日-3月31日,上午8:30-11:30,13:30-17:00。
2.登录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或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bjb.gov.cn/),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填写,邮件标题以“岗位+姓名”,发送wangxb@zhongp.com.com邮箱(邮件附件包含报名表、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一寸照片扫描件、户口本扫描件需要户主页及本人页),如“岗位+姓名”。
3.联系方式:王老师 电话:0574-87918320、13567841936
提交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
(2)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认证材料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电子);
(4)填写《报名表》(附件)。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初审后,确定复审对象。
(三)资格复审
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1.报名表;2.本人身份证;3.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认证材料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4.应聘相关岗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任职证明材料;5.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再参加面试环节。
(四)面试
1.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名单另行通知。
2.对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件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4.面试主要考察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相关业务能力。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空缺时,将从报考同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安排体检。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时需提供有公安系统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由此产生的空缺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六)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在考察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指标数的1:1比例录用。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如出现取消录资格情况,将根据实际情况,按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并安排体检及考察,酌情予以替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6年3月20日(含)。其中,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91年3月20日(含)以后出生。
2.招聘各阶段公告、结果等详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bjb.gov.cn/)。
3.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
4.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宁波市慈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