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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2026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6-03-10
来源:
浏览次数:46

因工作需要,现以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档案管理1名。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以及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记录;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及以下,熟悉档案工作规范及流程,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各类办公软件,热爱档案工作,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写作能力。其中,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各层次书面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报名、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25日

2.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填写《招聘报名表》(见附件),附电子照片后以Word电子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并发送至报名邮箱:nbzhjjj@163.com。请务必将压缩包标题设置为“岗位名称+姓名”(如未标注将无法接收)。

3.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对象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该招考岗位最终得分从高分往低分进行递补。体检考生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后,在公众号“镇海祝建通”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知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并取得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时(一般为公示结束后1个日历月内)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弄虚作假、不服从统一安排等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由本单位酌情决定是否补聘,补聘根据该招考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办理相关手续。

凡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单位有权予以解聘,并须服从本单位整体轮岗培训安排。

(五)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六)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上午08:30-11:30,下午1:30-5:00(工作日)
岗位咨询电话:0574-89584269

 

附件:《招聘报名表》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6年3月10日

 



招聘报名表(1).docx